朝阳市司法局开展公证执业专项检查
为进一步规范朝阳市公证执业秩序,加强公证执业风险防控,提高公证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,根据省司法厅工作总体部署,按照朝阳市司法局《关于开展公证执业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》的要求,2020年7月23日至30日,朝阳市司法局
为进一步规范朝阳市公证执业秩序,加强公证执业风险防控,提高公证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,根据省司法厅工作总体部署,按照朝阳市司法局《关于开展公证执业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》的要求,2020年7月23日至30日,朝阳市司法局组成检查组,在各县(市)司法局和所属公证机构自检自查的基础上,对全市6家公证机构进行公证执业专项检查。
此次检查通过现场查看、听取汇报、查阅卷宗台账、现场点评反馈等形式,逐一对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执业行为和公证质量等16项内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,期间共抽取了1至7月份已办结的继承、遗嘱、委托、声明等各类公证事项卷宗91本。
检查组严格按照《公证档案管理办法》、《辽宁省公证文书质量标准》和《辽宁省公证卷宗质量评定标准》的要求,在公证立卷、公证申请与受理、证明材料、公证询问笔录、出具公证书、公证收费、送达等程序的各个环节进行细致的检查,现场对检查情况进行反馈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业务探讨。
在肯定成绩的同时,针对各公证机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朝阳市司法局专门下发通报,要求各公证机构认真剖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,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、规范公证程序、规范公证执业行为,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证工作公信力,坚决杜绝错证、假证,抓好队伍建设,努力提升全市公证工作健康有序发展。